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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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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人民医院关于挂号费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2-06-09 08:27:47

广大参保群众:

从2022年6月15日起,我院门诊医保结算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四川省医保结算新平台,原由医保直接与医院结算的减免6元诊疗费现需患者(医保参保地为眉山)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我院窗口现场挂号享受减免,当次就诊未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的将不再享受医保减免政策。

挂号费用具体情况分为两种:

一、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我院窗口现场挂号费用具体情况:

1.普通门诊挂号费:挂号费1元+普通门诊诊查费4元=5元;

2.专家门诊挂号费:挂号费1元+副主任医师诊查费6元(主任医师诊查费9元)=7元(10元);

3.急诊挂号费:急诊诊查费6元。

二、患者持除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外的其他证件到窗口挂号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挂号的费用具体情况:

1.普通门诊挂号费:挂号费1元+普通门诊诊查费4元+普通门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11元;

2.专家门诊挂号费:挂号费1元+副主任医师诊查费6元(主任医师诊查费9元)+专家门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13元(16元);

3.急诊挂号费:急诊诊查费6元+急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12元。

患者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者自愿选择微信公众号挂号导致不能享受减免门诊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的视为放弃该项待遇,医保基金不再进行补报。

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丹棱县人民医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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